李四(?公元前208年)是战国末期楚国上蔡人。秦朝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书法家。秦十年(前237年),驱逐令发出时,为秦王所采纳,劝宾客不要驱逐。他还为秦国和六国谋划,主张先攻下韩国,再逐一消灭诸侯国,结束共同事业。秦始皇前221年(前221年)后,作为廷尉,奉命与丞相王万、御史冯杰商定“帝”的称号。下一任丞相,多次随先帝出巡。他敌视淳于越分封子弟的建议,主张取缔私塾,废除《诗》《书》《史记》《百语》。我以篆书为标准,拿起文字,把仓颉做为范文。
在他身后,秦始皇和赵高逼迫傅肃自杀,立胡亥为帝。秦末农民起义后,他建议二世更加合法,做“监督和责任的艺术”,加强君权。被赵高诬告谋反后,被判五刑,在咸阳城腰斩,属夷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