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地之旅》给了人们“知识”。
陈小琴
这是一张从三代传到61年前的土地产权证。
它的第三代传人是市区的高先生。他爷爷在地契里买了两块2亩多的耕地,位于三阳湿地,叫直宫阳和仁四阳。
从1998年开始,高先生一直拿着“古董地契”去取回这两块地,但至今没有找到这个地方。
昨天,他拨打了我们报社的新闻热线88908890寻求帮助。他想知道土地产权证是否有效,那两块地在哪里?
带着“古董地契”,记者与高先生一起走访了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档案馆,揭开了“古董地契”的秘密。高先生寻找土地的过程就像一堂历史课,让人“获得知识”。土地法多次修改,旧地契成为历史。[下一页]
昨天上午,记者看到了“古董地契”,一张薄薄的黄白纸,上面被折成了16个小方块。打开后,大约有10厘米长。虽然已经61年了,但仍然保存完好。地契上方写着“土地产权证”,地契上写着“居民高某某”。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二十七条“保障农民取得的土地所有权”,购买了“致公东”一亩2.2%耕地和“仁四用”一亩9%耕地,并附永嘉县人民政府印章和县(市)负责人签名盖章。
高先生说,直到1997年奶奶去世,把这个地契作为遗产送给父亲,全家人才知道这个地契的存在。以前,地契一直被爷爷奶奶珍藏着。他的祖父比祖母去世得早。他死的时候,没有拿出这个房契。他活着的时候,从来没有对家人提起过这件事,而是把它当作珍宝珍藏起来。
高先生的家人对这份祖传地契知之甚少。高先生的爷爷是一名裁缝。他经常坐船去瓯海茶山卖一些自制的饰品。途中,他将经过三阳湿地。据高先生推测,这两块地是爷爷在此行中买的。他说爷爷买这块地的时候,他爸爸才15岁左右,对这块地一无所知。奶奶去世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把房契给了父亲。
1997年,高先生的父亲拿到地契后,就把地契留着,并用塑料袋把壁橱底包了起来。四年前,高先生的父亲去世时,他把地契给了他作为长子。高先生说,当时他对地契很感兴趣,想在地契上找到土地。
前年他拿着古董地契去相关部门打听,也找了相关材料,但是没有结果。但他还是没有放弃。去年,他专门请人在三阳湿地附近找地。由于现今地契中没有“直公洞”和“任”的名字,他还特意找了原住民的老人寻找一些线索,可惜还是找不到。
昨天下午,记者检索永嘉县志发现,1953年,三阳湿地隶属永嘉县武田区三阳乡,武田区下辖11个乡。当时永强、武田、腾桥、三溪都属于永嘉县。之后行政区域多次调整,但三阳湿地一直属于永嘉县。直到1981年,两市合并,永嘉县管辖的行政区域划归温州市管辖。[下一页]
记者在市档案馆查阅1936年温州地图时,发现了武田区三阳乡的地图信息,但至今未发现“致公园”“任思谚”等地名。
昨天上午,记者带着高先生的地契来到市国土资源局。该局相关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有必要找相关机构鉴定地契的真假。关于地契的效力,他说,地契无效是因为土地法再次修订。据高先生介绍,地契上有“私有财产、农田、住宅、买卖、赠与等对任何人完全自由、不可侵犯”的字样。因为土地法已经改了,文字没有效果。
关于地契的历史,该负责人表示,这种“土地产权证”只在解放前后出现过,1956年以后就不再出现了。这一事迹的背后是中国复杂的土地改革史。该负责人解释说,1949年至1956年,中国的土地属于农民私人所有,其中一些土地由农民自由交易,城市居民没有耕地。据他分析,由于高先生的祖父是居民,土地是高先生的祖父从农民手中购买的,地契是政府部门出具的土地购买证明。
1956年,中国开展合作社运动,土地归生产队所有。之后,中国进行了一系列社会主义改造,把土地变成了集体所有,没有个人所有。1982年宪法正式确认中国的土地被收归国有,归集体和国家所有。
三次土地改革
1941年抗战时期,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减息的土地政策。减轻了地主的封建剥削,改善了农民的物质生活,提高了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
1947年,人民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决定在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纲要:没收地主的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1950年,在建国后巩固政权的斗争中,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土地所有制。
目前,中国遵守1982年宪法规定的土地法规,土地收归国有,归集体和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