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业余”对于一个书法家和一个学者来说是一种迷人的状态。做一个业余书法家和业余学者,应该比做一个“专业书法家”和“专业学者”轻松得多。
我说文人,当然是指传统意义上的老文人。这种文人懂得享受闲暇。他们应该对钢琴、象棋、书法和绘画略知一二。他们有充足的闲暇时间。当他们来休闲时,他们喝酒、看帖子、写诗和练习书法。尤其是,他们不懂电脑,但书法是不可或缺的。如果不能通过和朋友唱歌来写书信和诗歌,不能在喝酒的时候即兴发挥,文人的味道就会淡化。
自古以来,文人的书法几乎都是“业余”的,也就是古人所说的“其余”。“业余”有两个概念:一是就职业地位而言,书法不被视为正当职业。古代文人大多走仕途。即使他们回到临泉,家里也或多或少有田地和别墅,所以不用担心他们的活力。他们不用靠书法谋生。书法对他们来说真的是“剩饭”。因此,在古代,“业余”的地位远远高于“专业”,而“专业”往往与“工匠”联系在一起。即使你是宫廷画家,你的地位仍然不高,你仍然属于工匠。另一层按技能状态分为“专业”和“业余”。“专业”是“专业”的称谓,这必然是处于“正统”的位置,具备良好的技能;被视为“业余”无疑是对他书法品味和技巧的一种非难,他曾被投入“野狐禅”。所以现在,虽然真正以书法为生的人不多,但只要是玩书法的,大部分都要千方百计表现自己的“专业”身份,羞于说“业余”。这从古代到现代有点不一样。
我也想成为一个“专业”的家庭,但我照了很久镜子,发现一切都是“业余”的。静下心来想一想,觉得“业余”不是坏事。“业余”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靠它谋生,也不用靠它谋生。既然不用靠书法赚钱养家,不用靠书法带来名气,不用靠书法证明自己的能力,那就完全可以低估书法及其相关的名利。这样,从动机到行为,书法活动可能会变得更纯粹、更愉快。
我投身书法年,已经超过了知天命之年。转学艺术报的时候认识了王冬龄先生,两次去中国美术学院书法系研究生班。我对书法产生了兴趣,书法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当时研究生班的学生大部分都是书法系的本科生,书写技术都很出色,所以我就老老实实的把自己定义为“业余爱好者”。在老师的指导下,我以孙的《书谱》和怀素的《千字草》开始了业余书法生涯。几年后,我稍微发现了一些感情,然后我研究了李北海,找出了“二王”的门径,又买了大量二王的经书一一研究,通过学习《西窄门颂》、《礼记碑》、《石门颂》来强化写作技巧。即便如此,面对浩如烟海的书法,也不过是“凭经验看海”。即使穷一辈子,也只能是个“业余爱好者”。如果你有一点进步,你就会满足。
我的职业是写作。与书法相比,写作应该是我的“本职工作”。写作对于一个学者来说是一项基本技能,就像耕作对于农民来说是一项基本技能一样。但这并不是说写作是我的“专业”,我对写作的定位还是“业余”。如果你写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写作无疑是令人愉快的;如果写作成为一项不得不写的任务,写作就会成为一种痛苦。“业余写作爱好者”只能写自己想写的东西,不写“服从”的文章,少写“娱乐”的文章,让自己在里面始终保持轻松愉悦的状态。我加入中国作家协会很久了,但我几乎从不参加作家协会的会议。我觉得我不是一个合格的作家。我几次应邀参加作协的活动,也是以书法家的身份去的。我奉命为活动的组织者写了几句话作为“奖励”。我还加入了中国书法协会和中国美术家协会,拥有一级美术师的称号。但是当我去参加书画活动时,我经常喜欢认为书画不是我作为一个作家的强项。这样反而方便避免。
这几年,我下班后的主要日程是看书、发帖和写作,或者是写作、发帖和阅读。这一切都是“业余”的,读书没有升学拿学位的压力,发帖没有拿大奖的压力,写作没有路过西藏名山的压力,全是为了自娱自乐,多快啊!闲暇时,你可以沿着休闲厅外的山间小路漫无目的地闲逛,或者喝完茶后,给远方的朋友写一张纸条,写一首诗,抒发偶然闪现的神秘情怀,感受休闲厅不仅远离城市尘埃的喧嚣,还与相知文墨的朋友相连。真的是享受书法生活的好地方。
幸运的是,有互相了解,互相喜欢的人。比如北京的张君,对书法的理解惊人的相似,于是不断写诗写笔记,共同组织作家、学者的书法展览,旨在倡导文人随意的案头书法传统回归。如果能吸引国内外朋友响应,他就不会失去人生的幸福。即使回答者很少,也没什么坏处。哪怕只有两个人走在一起,也足以自豪地说我并不孤单!
平时,我们面对的所有墨水都藏在篮子里。偶尔看几年前的老作品,发现很幼稚很丑。他们真的很“业余”,很难表现出来。我又窃喜了,从中感觉到自己不知不觉中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再这样坚持二三十年,也许到七八十岁的时候就可以自我安慰了:虽然“业余”会活一辈子,但不会辜负自己想要的!
“业余”状态,我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