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央视“315晚会”上,一些拍卖公司和艺术品鉴定公司被曝光,为了赚取高额的鉴定费,他们将低价的现代手工艺品“鉴定”为极具收藏价值的文物。节目播出后,在业内引起强烈反响。一些“评估师”被相关机构除名。
大多数“认证证书”都不可信。
“目前很多拍卖公司和大部分艺术品鉴定公司都没有鉴定资质,具有文物艺术品拍卖资质的拍卖公司也没有对外开展业务鉴定业务”。中国拍卖协会理论宣传部副主任欧阳淑英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文物鉴定主要分为国家鉴定和民间鉴定两大类。和全国文物鉴定委员会一样,只有故宫博物院(微博)、中国国家美术馆等国家相关机构的专家才有资格对文物艺术品进行鉴定,只能对内部文物系统、司法、海关等机构进行鉴定,但这些机构的专家并不鉴定民间艺术品。”因此,民间鉴定行为较为自发,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资格认定缺乏法律规范。
日前,记者走访北京琉璃厂街时发现,“艺术品鉴定”机构随处可见,一幅假画可以获得“权威”鉴定机构的“鉴定证书”,价值可翻10倍。在北京潘家园古玩市场二楼,很多艺术商店声称可以出具“身份证明”。
“所谓文物鉴定专家的兴起,是伴随着古玩收藏行业的普及而兴起的,各种名称的鉴定中心也随之上市。从事文物相关工作多年的人,或者经常涉足古玩市场和古玩生意的人,见多识广,自然成为艺术品鉴定行业的中坚力量和艺术品鉴定市场的宠儿。”清华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中心研究院高润祥告诉记者。
“真正懂得购买文物艺术品的人,从来不看鉴定证书。”文学理论家徐文静博士告诉记者,“但现在真正知道该做什么的收藏家不多了。他们盲目相信一些所谓的著名艺术家出具的鉴定证书,这是艺术品鉴定证书泛滥的原因。”
“鉴定证书”危害艺术品市场
“一些专业机构的所谓专家,到处征求对文物的鉴定意见。这些鉴定大多是假的,只是为了收取鉴定费。这些人极大地伤害了专业组织的信誉。”唐三书画院院长唐告诉记者,“我被骗了,用鉴定证书买了一些文物艺术品,后来发现都是假的。”
“这种随意出具的鉴定证书,导致艺术品市场的买卖双方互不信任。”徐文静博士说:“一些艺术价值高的真画不敢随意在市场上交易,因为假画太多;想买真画的人不敢去市场买,因为假证太多了。这也是中国艺术品难以被海外收藏市场认可的一个原因。”
欧阳淑英认为,文物的真伪是客观的,鉴定是主观的,所以鉴定错误是不可避免的,每个人有时看起来都是错的。专家学者对文物鉴定的结果取决于三种情况:水平、经验和道德。如果道德有瑕疵,鉴定只是为了钱,结果肯定不可信。
今年1月9日,不具备拍卖资格的安徽汇德文化公司在上海举办了一场艺术品拍卖会。现场的“买家”几乎都是卖家,真正的买家少之又少。这家公司甚至雇佣了拿着标语牌的“枪手”在拍卖现场闲逛。随后,调查结果显示,安徽惠德通过提供虚假身份证明等手段,诱骗藏友以委托拍卖名义签订委托合同,诈骗全国各地收藏家116名,涉案拍卖物品1000余件。
如何规避风险?
中国书协理事梁永林表示:“面对盛世下不断升温的收藏热,我们在判断真假问题上要冷静一些,造假现象会长期存在,因为有三种反差是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市场需求旺盛与精品匮乏的强烈反差,为造假者提供了可乘之机;造假成本低回报高的鲜明对比,让造假者敢于冒险;权威鉴定机构人员有限与巨大的鉴定需求也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奇怪的是,我们的社会普遍容忍文物、书画的造假。书画大师对造假者的宽容也作为美谈流传下来,有时造假甚至成为一件高雅的事情。而且欺诈可能会导致收藏者赔钱,所以没人在乎。”
20世纪20年代末,张大千的假画比真画更出名。他的真迹在当时并不出众,在画坛也是“无名小卒”,但当他模仿名画时,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从魏晋南北朝到明清,历代代表画家的绘画都被张大千模仿,这是可以原谅的。
张大千的模仿愚弄了很多专家。当然,张大千的仿画还不止这些。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很多文物收藏机构仍有张大千的仿真画。在张大千的临摹作品中,最著名的是他对石涛画作的临摹,其神韵、表现手法、构图特点都很传神,与原作没有太大区别,让上海、北平等地的一些著名艺术家纷纷栽跟头。
因此,梁永林认为:“是否有收藏价值,不是辨别真假那么简单。有时候,假的也有一定的价值。比如张大千为了展示自己高超的技艺,就伪造了自己的画作,现在这些赝品已经有了一定的价值。有些真的没什么价值。比如很多在文物、书画史上没有影响力的作品,即使创作者是真人,即使做了铺天盖地的宣传,最终也是一文不值。目前迫切需要提高全社会的风险意识,不懂就不要介入。大众自身的品味有待提高。收藏家有一双雪亮的眼睛来规避风险。”
如何规范“评估市场”?
唐生先生认为,艺术鉴定领域没有立法,或者没有强有力的法律依据、责任人监督机制和严肃的处罚规定。比如现在一些知名拍卖行知道如何造假,拍卖假画、陶瓷等问题。一旦事实形成,应撤销评估师资格,并对其所在拍卖行进行严惩,从经济利益上给予强有力的制裁。否则,文物艺术品市场将继续混乱。
对于如何规范艺术鉴定行业,高润祥告诉记者:“国家要出台法律文件;专家,签字、盖章和支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要建立健全文物艺术品经纪人制度,规范相关行为。”
目前,艺术市场领域民间认同行为较多。这些鉴定行为主要通过市场进行优化和淘汰,缺乏相应的文物鉴定法律法规。如鉴定的性质和效力、鉴定的监督管理制度、鉴定的法律责任、鉴定的程序、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资格、鉴定人的权利和义务、鉴定的回避等。,也缺乏法律规范。
在艺术市场快速发展的今天,社会和市场都迫切需要一个权威的“第三方”艺术鉴定体系的出现。有法律界人士建议,鉴定体系的建立应涵盖国家级科研机构、文化艺术机构、高等院校等艺术领域的群体和专家,德高望重的行业专家和艺术市场收藏者,科学检测的专业人士和批评家,依托其专业智慧,结合先进的科学检测技术,引入司法公证和法律信息服务,共同形成科学规范的艺术鉴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