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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作人百年手稿的流转迷案

时间:2022-11-20 08:00:56
《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手稿
  1922年5月23日,周作人(前排左三)与鲁迅(前排右三),爱·罗先珂(前排右四)在北京世界语学会合影。 周作人

虽然63岁的周继义在得知消息的第一时间就通过各方努力开始阻止祖父的手稿被拍卖,但最终还是失败了。5月12日,由周作人撰写、鲁迅考证的《日本小说近三十年的发展》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以184万元的高价下架。

作为中国近代著名的散文家、文艺理论家、评论家、诗人和翻译家,周作人的作品经常出现在各种拍卖市场。这份手稿有些不同。周作人的孙子、中国现代文学馆原副馆长周继义说,这份手稿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丢失,但“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国家数次归还财产,但并没有这份手稿。此后,其下落不明。

5月23日,记者在周继义家中见到他时,他正在整理一叠材料。“既然不能停止拍卖,我就要做好准备,诉诸法律渠道,做好声明。”周继义一直认为手稿属于周作人的后代,包括他。

现代小说理论的奠基之作

《日本小说近三十年的发展》是周作人1918年7月在北京大学发表的著名演讲,全文发表于《新青年》第五卷第一期(1918年7月15日)。时至今日,这篇文章仍然可以在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周作人自编集《艺术与生活》中找到。

拍卖的手稿经过几批校对人员的修改。周作人笔记的一页上写着:“此书稿由鲁迅先生校稿,涂改的字全是他写的(少数例外)”。它被称为周兄弟的组合。

这份184万元的高价手稿,除了历史价值外,还反映了周作人一段时间的重要经历。

1917年9月4日,张勋复辟事变后不到两个月,周作人就收到了北京大学的正式聘书。

据公开记载,当时北京大学除了文科之外还成立了一个研究院。周作人参加了“汉字改良”和“小说研究”两个小组。前一份名单包括钱、马玉藻、等人,但一直没有见面。后者包括胡适、刘半农、周作人等。他们都做了报告。胡适的演讲题目是《论短篇小说》,刘半农的演讲题目是《论劣质小说》,周作人的演讲题目是《日本小说近三十年的发展》。

北京大学教授曾评价:“周作人的讲话是纲领性的。周作人这一代人否定和否定了他们的前辈——梁启超和林纾的“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之路。同时,他们对自己的时代做出了新的战略选择,从全面完整地翻译、引进和研究外国作品入手,摆脱历史传承的观念,“放开衡量,大胆无畏地尽可能吸收新文化”,并以此作为中国现代文学革命的突破口。

可以说,周作人的报告正式发表后,在学术界和创作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成为中国现代小说理论的奠基之作。

手稿在丢失46年后再次出现。

“爷爷很细致,是个挑剔的人。他总是习惯于把自己要保存的手稿装订起来,然后整齐地摆放。”周继义回忆说,他小时候曾听家里的大人谈起过这份手稿。“因为鲁迅的纠正,加上鲁迅的风格与祖父不同,大人有时会一起讨论他们风格上的差异。”

周继义说,1966年8月2日,他的祖父和家人被红卫兵抓走。“房子不止一次被洗劫,几个红卫兵来了。手稿连同我的家人和祖父的所有财产都被抄走了。”周继义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国家有关部门分批将周作人的部分文章归还给他们,但上述作品的手稿不在其中,下落不明。

直到今年五一,周继义在他订阅的《文慧读书周刊》上看到一条消息,说中国嘉德(微博)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德公司)在春季拍卖会上推出了一个特别的“汤涛收藏”,鲁迅修改了周作人的手稿进行现场拍卖。拍卖作品为《日本小说近三十年的发展》手稿。

看到失去的祖父的手稿在46年后重新出现,周继义有点激动。周继义肯定地告诉记者,这份手稿在被查封前并没有流传。那么,手稿为什么会落入他人之手,为什么会被拍卖,这仍然是一个谜。

拍卖阻挡手稿失败。

5月2日,周继义第一时间联系守护公司,以手稿所有人名义进行口头交涉,要求拍卖行提供该拍品所有人合法持有的证明,否则停止拍卖并返还手稿。随后,监护人公司要求周继义提供相关财产清单或权属证明。

“在当时的那种情况下,怎么可能留下任何名单和证明呢?我目前拿不到确认证书。我问卫报为什么不要求拍卖师提供合法证明。我得到的答案是,这是行业惯例,真的让人很难理解。”周继义说。

5月8日,中国嘉德2012春季拍卖会在北京开启预演。按照原计划,11日预展结束后,拍卖将于12日至15日正式开始。预展第一天,周继义再次与嘉德公司协商,但最终嘉德公司表示,由于周继义未能提供相关证据,拍卖照常进行。

之后,周继义委托律师发函要求守护公司停止拍卖,返还上述稿件,并提供稿件来源。律师函指出,手稿是周作人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丢失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周继义等周作人的后人是周作人的法定继承人,也是手稿的拥有者。未经他同意拍卖上述手稿是侵权行为。

监护人公司对此作出回应,于5月10日在其官网发布声明称,周继义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对该地段的所有权,公司不能仅因异议人提出异议而以否认该地段所有权为由撤回该地段。

至于拍卖公司如何判断拍卖地段的合法性,《卫报》在概况介绍中表示,在艺术品市场,拥有者并不是由作品的“原作者”决定的,很多收藏者都收藏过著名艺术家的作品,不会仅凭“原作者”来判断是否是合法委托人。

在守护公司发布简报的当天,周继义报警称,发现丢失的手稿被拍卖公司拍卖,要求归档保存。10日立即通知海淀派出所与周继义取得联系,但经民警研究,因“文化大革命”财物被盗,未立案,并告知其可向法院起诉。

5月11日上午,周继义来到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起诉嘉德公司,但上午的排队号已被叫停,下午法院未受理,当天未能立案。

经过几次不成功的接触,周济下午找到负责拍卖行业的商务部反映情况,希望停止拍卖。周继义认为,根据2005年生效的《拍卖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所有权或者处分权有争议,未经司法行政机关确认,禁止拍卖”。根据这一规定,商务部可以停止本次拍卖。

周继义的希望又落空了空。商务部认为,嘉德公司是依法注册经营的公司。商务部虽然有监管的责任,但不负责执法。

手稿的所有权有不同的意见。

手稿是谁的?周继义的代理人北京铭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许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周作人先生为手稿的所有人,手稿的所有权在他死后将由其继承人继承。到目前为止,周作人先生的后代,包括周继义先生,都是手稿的主人。未经周继义先生及周作人先生的其他后人同意,对上述手稿的任何处分均属侵犯财产所有权,行为人应依法承担返还原始材料、赔偿损失等民事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但据嘉德公司称,周继义需要证明手稿是当年被抄走的。在周作人研究专家志安(微博)看来,周作人家被抄是真的,但被抄的东西不能证明,如果当时收据没有被没收的话。

志安是和自己的亲身经历联系在一起的,文化大革命的时候他家是抄的,但是后来“什么都不还”,很少还。即使你有房产时有“收据”,也未必有用。这件事发生在志安的邻居家:一把镶珍珠的宝刀被抄走,但根据收据上写的“一刀”只退了一把市面上随处可见的菜刀。

显然,很难确定这份手稿是否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抄走的,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关于手稿的主人已经存在争议。

有网友认为既然有争议,就应该妥善解决后再决定文稿的处置。在拍卖客户出示稿件合法来源证明之前,守护公司可以第三方身份出现,立即停止拍摄文章,或者暂时保留。拍卖委托人或周家人确定手稿所有权后,将继续拍摄或归还物品,而不是继续拍卖。

致力于文物法研究的律师刘洋告诉记者,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周继义如果想阻止嘉德公司拍卖手稿,应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只有在法院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后,嘉德公司才有义务停止拍卖。否则,如果守护公司停止拍摄,将违反守护公司与稿件客户之间的拍卖合同。

刘洋认为,本次纠纷中拍卖公司应承担的责任较小,只需提供某人委托的证据,而周作人手稿的法定继承人应承担主要举证责任。